疫情期間發生車用晶片斷鏈,各國注意到原來不到數百美元的晶片就會造成幾萬美元的汽車無法出售,讓美國、日本及歐洲政府認為茲事體大;對此,各國都提出扶持半導體產業的政策。
像是美國政府訂定「晶片法案」,不僅給了高額補貼,也有25%租稅減免,隨後也讓歐盟跟進;讓台灣政府最驚豔的是日本,因為光台積電一座廠就拿到4,600億日圓,相當於新台幣1,000億元補助。
經濟部深刻體認,台灣半導體產業不僅有半導體,更具有相當多周邊效益,如疫情以來讓台灣因半導體在全球具有不可取代性,更不用說涉及國家安全。
看到各國搶進半導體領域,雖台灣有優良的半導體生態系,但也因各國挑戰而備感壓力;因此政府從擬定、成型到立法院審議,以不到一年的高效率讓《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也就是「台版晶片法案」快速到位。
第10條之2包含研發及設備支出稅務減免,研發投抵可達25%,設備投抵則為5%且金額無上限。其中,設備是讓先進製程不斷推進的重要因素,但若各家廠商購買昂貴設備都能申請投抵就做不出區別,因此政府盼可以限縮申請範圍。
因此,申請設備投抵企業須符合「先進製程」要求,如此無論是買10億元、100億元,或是200億元的設備都可以申請投抵;外界關心的「先進製程」定義問題,就算是28奈米成熟製程,若是具有特定用途,屬於國際供應鏈關鍵領域,就可以交由公部門及外部專家所組成的審議會來評估是否符合資格。
至於研發規模、研發密度等,經濟部認為應設定高門檻,才能讓25%的投抵率與既有的15%投抵做出區別;但是否要設定研究規模在100億元,還是降至50億元就必須還要等到立法院最終通過版本,再評估子法如何訂定。
另一方面,財政部也希望稅務上有所平衡,因此設立幾道門檻,如最低稅率至少要繳12%,不要讓外界質疑為什麼企業稅率過低;等到2024年以後就要按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最低稅賦標準15%,但也保留一點彈性,若OECD在2024年未執行,還可以再延長一年。
經濟部要強調的是,台版晶片法案在戰略上不可能「雨露均霑」,但我們又不希望只限縮在半導體業。台灣具有ICT厚實基礎,很有潛力在5G、電動車及低軌衛星等產業打入國際供應鏈;因此不同產業只要符合申請門檻,經濟部都採開放態度。
最後,產創條例第10條之2並沒有區分外商或是本土廠商。來申請的廠商只要是在台灣做研發,並且研發及設備支出都符合法案申請門檻,並且繳納最低稅負要求,那就可享有台版晶片法案的投資抵減。(本文由經濟部長王美花口述,記者鍾泓良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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