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拆解分析到布局應戰:打造研發創新的致勝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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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1 第96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從拆解分析到布局應戰:打造研發創新的致勝策略
   
法規訴訟 創業大潮下,新創公司如何做好商標保護?
   
深入報導 房地合一稅出爐,肥了誰又瘦了誰?
   
研發創新 特斯拉、無人機 吸睛商品一次看 帶你快速進入商務生活大未來
   
智財管理 與其緊抱滾不動的智財戰略綱領 不如去除限制障礙卡實在
   
 
從拆解分析到布局應戰:打造研發創新的致勝策略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五月初時,北美智權舉辦的「從研發創新到專利佈局的致勝策略」研討會,目的就是找到台灣廠商的新出路。會議一開場,北美智權總經理許鍾光就提醒,台灣科技業面臨的狀況已經和過去大不相同了。

深耕技術是台灣唯一的路

首先,科技變化更加迅速,影響所及不只是產品日新月異,甚至連生產流程都因此發生改變。以物聯網來說,在手持式裝置興起的同時,傳統的PC、NB甚至平板電腦銷售量都出現衰退,繼之而起的是智慧手環、智慧手錶等體積更小卻與人體更貼近的裝置。另外,由於晶片體積愈來愈小但效能愈來愈高,以及通訊技術的成熟,智能化生產以及人機共工的「工業4.0」也已經是不可阻擋的趨勢。正如許鍾光所提醒的,電影「變形金剛」裡的場景,很可能不久之後就會在真實世界上演。

圖1:北美智權總經理許鍾光先生

攝影:唐銘偉 北美智權報

然而,在發展「工業4.0」的國家當中,跑得比台灣快的大有人在。受惠於頁岩氣革命而得以享受低廉能源成本的美國正是其中之一,其產品線中最高階的個人電腦主機Mac Pro,已經正式移回美國生產。此外,像是歐洲傳統工業大國德國以及鄰近的中國,也都在積極發展機器人、智能化生產設備,甚至連印度都喊出「Make in India」的口號。對台灣來說,這場科技業供應鏈關係的重組,將嚴重影響產業的競爭力和發展方向;畢竟台灣最擅長的就是少量多樣優質短交期的生產管理,但在「工業4.0」之後,上述的優勢不復存在,台灣廠商的新方向又會在哪裡?

審時度勢:用專利分析了解自己與競爭者的相對位置

面臨此一變局,唯一的出路就是持續在技術上精進,再到國際戰場上一搏。然而想要建立技術實力,需要更完整的研發戰略與市場目標;第一步,就是從專利分析開始。

許多台灣廠商都有一個相同的疑問:公司每年花那麼多錢申請跟維護專利,到底有什麼功用?北美智權教育訓練處副處長陳崇仁認為,在當今的商業環境中,專利訴訟的攻防早已是國際大廠必備的商業策略之一,企業應該把專利工作提升到國防武器的層次,才能夠建立在國際市場上征戰的基礎。

圖2:北美智權教育訓練處副處長陳崇仁先生

攝影:唐銘偉 北美智權報

因此,專利分析的第一項功能,就是協助業者了解自己與競爭者在技術能力上的相對位置。陳崇仁解釋,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統計,若能妥善運用專利資訊,可以縮短研發時程60%並減少研發經費40%。他並補充,從消極面來看,專利分析如果做得好,可以避免自己的產品侵犯他人專利,例如柯達(Kodak)就是未利用專利分析進行迴避設計以致於侵犯了拍立得(Polaroid)的相機專利,損失了將近30億美元;但另一方面,吉列(Gilette)卻透過專利分析,將刮鬍刀的核心技術申請了35項專利保護,成功阻斷了潛在的競爭者,成為全球刮鬍刀產業的龍頭。

表1:專利分析的內容及其應用方向

書目資料

管理面分析圖表

(管理階層,智權人員)

突破經營管理的新視野

技術文件

技術面分析圖表

(技術人員,智權人員)

洞悉產業技術全景

法律文件

專利範圍圖

(法務人員,智權人員)

剖析重點專利保護範圍

資料來源:講師提供

運籌帷幄:用全要件原則破解與反破解專利陷阱

了解自己與對手的相對位置後,下一步就是找到技術上的缺口一舉突破。北美智權資深創新研發顧問林士強提醒,專利是由請求項的技術特徵所組成,若要向競爭對手主張專利侵權,依據也必須是對方的產品侵犯了己方專利中的技術特徵。換句話說,專利必須要用來攻擊對方的產品,才能夠實際發揮功用。

圖3:北美智權資深創新研發顧問林士強先生

攝影:唐銘偉 北美智權報

因此,在進行技術研發或專利申請時,就必須把將來可能使用的方向考慮進去。林士強表示,專利侵權的主張要能成立,前提是要符合「全要件原則」:己方的專利與對手的產品經過比對後,只要擁有完全相同的技術特徵,就能被認定侵權。舉例來說,一張椅子的專利可能具備了(A)椅背、(B)坐墊、(C)椅腳三項技術特徵,只要任何椅子也同時擁有這三種元素,不論是否有其他附加的特徵,就已經構成了專利侵權的要件。

圖4:專利如何保護你—攻擊!

資料來源:講師提供

根據此一原則,公司研發策略的終極目標,就是佔據對手無法逃離的技術領域,並且迴避對手已經重兵把守的範圍。以上述的椅子來說,一共有三項技術特徵包裹了這項專利,但若能使用兩項甚至一項技術特徵就包裹住,就會比三項更難被迴避。換句話說,技術特徵的數量愈少,則其專利的範圍也愈大;另一方面,若要躲開這項專利,最多只能使用到其中的兩項技術特徵(如A+B)來生產產品,或是用其他的技術特徵取代(如A+B+D);林士強警告,許多研發人員都有個迷思,就是只要在基礎專利上持續添加新技術,就可以達成技術迴避的目的,其實是不對的,因為不管附加了多少新技術,只要最基本的項目不變(A+B+C),依然符合專利侵權的全要件原則。

短兵相接:透過法律「不戰而屈人之兵」

整套研發戰略的最後一步,還是得在法律面主張自己的權益。在提告之前,許多企業都會選擇先寄發警告信告知對方;但警告信該怎麼運用才能奏效,或者自己收到警告信後該怎麼應對以保障權益,也是許多企業最困擾的問題。

圖5:北美智權專利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邱英武先生

攝影:唐銘偉 北美智權報

北美智權專利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邱英武表示,警告信並非主張專利侵權的必要條件,而且智財權人在發出警告信函前,必須經過某些先行確認程序,才能被視為正當行為;倘若發函方式不當,被公平會認定違法,還可能被處以新台幣2500萬元至5000萬元的罰鍰。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依照權力範圍正確陳述競爭對手的侵害事實,都有可能被認定違法。

若己方收到被舉發專利侵權的警告信函第一時間也不必恐慌。邱英武建議,適當的回信內容是以緩和的文字敘述,要求對方提供更詳細的智財權資料,也應對日後的授權合作持開放態度。如此一來,可以拉長我方的應對時間,也可以觀察對方後續的動作來判斷其下一步動作。如果貿然否決對方所主張的專利權,雙方將毫無談判空間,只剩下曠日廢時的法院官司一途,對己方也不見得有利。

台商們,別再埋頭苦幹了!

談到努力和拚勁,台灣人的付出無庸置疑,但在環境大幅變動的時候,只有努力跟拚勁,並不能保證自己的出路。當我們需要的產品愈來愈人性化、而生產設備也愈來愈聰明時,若是真正投入研發和經營的人自己都還不懂得改變腦袋,等到某一天我們將會被這個世界所淘汰,屆時再後悔也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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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大潮下,新創公司如何做好商標保護?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特約研究員
常言道「生命是一場艱苦的旅行」,而創業則是一場艱苦的修行,在創業的過程中,可能會遭遇合夥人不睦、業務停滯不前甚至出現經營風險等等,但是,在創業起步前,提前規劃自己的品牌,儘早實施商標註冊等品牌保護,則可以讓創業者及創業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少分一些心、少走一些「彎路」。

繼副總理現身中關村創業大街後,總理也來了!「創業了嗎?」這句話相信已成�很多同學、親友見面時的"寒暄"用語。

在國家大力號召「大�創業、萬�創新」的大背景下,有越來越多的高校畢業生和在職人員投身「創業熱潮」,與此同時,被很多人視�端著「鐵飯碗」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蠢蠢欲動」,通過「求職或跳槽」等方式曲�投身「創業大潮」。

某招聘網站發布的數據顯示,自今年(2015)2月25日至其後的三周時間內,全國範圍內有超過1萬多名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過該網站投遞出求職簡歷,較2014年同期相比增幅達34%。

洶湧蓬勃的創業大潮正在來襲。對於大�創業來說,不論是自主創業,還是加入創業團隊,首當其衝的就是如何做好包括商標在內的各類品牌和創意保護。

「微信」商標教訓:最早申請者並非騰訊 創業者需引以�鑒

現在已經坐擁5億活躍用戶的微信,應該算是「APP應用」中最成功的一個。但是,站在商標保護的維度下來審視,其在商標保護策略上的「缺失」或「短板」,值得每個創業者或創業公司重視。

2011年1月21日微信1.0測試版發布,三天後,2011年1月24日,騰訊正式向商標局提交了「微信」圖文商標註冊申請。而號稱擁有1.5億用戶的「滴滴打車」則是在�品上�3個月才想起來要申請商標註冊。

騰訊以及滴滴打車這種「先有�品,再做保護」的策略應該說屬於常規做法,但是,如果碰到非常規的競爭業態,可能就有點不妥。

事實上,在騰訊微信�品發布或商標註冊申請前,一家名叫「創博亞太科技(山東)有限公司」的公司已經提前2個月率先向商標局提交了「微信」文字商標註冊申請,並一次性提交了三件商標註冊申請。

此外,在騰訊微信1.0測試版發布前,還有一家公司提交的「微信」商標註冊申請,也早於騰訊。這家名叫「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於2011年1月17日向商標局提交了38類的「微信」註冊商標申請。

顯然,雖然騰訊微信名聲最大,但是,在保護時間上,騰訊�不是最早的。而騰訊自身對「微信」商標保護策略上的「短板」,滴滴打車面臨的問題也很類似。截止目前已有兩家公司因「嘀嘀」商標起訴滴滴打車侵權,其中,有一家索賠金額更是高達8000萬。

對此,有兩點教訓值得創業者銘記和吸取:

其一,文字商標申請應先於圖文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八條的規定,「任何能�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商標申請註冊。」

在商標申請保護實踐中,很多公司,都熱衷於待�品成型後再申請圖文相結合的商標。但正是這種「常規」做法,其實蘊藏了不少風險。

理由很簡單,在�品開發過程中,不論是互聯網�品,還是傳統領域的�品或服務,大多數情�下是先有「名稱」再有實際�品或服務。

出於穩妥的考慮,在�品定名後,就應該率先申請文字商標,待最終�品成型後,再申請圖文商標保護。

其二,商標申請時間趕早不趕晚

騰訊自身是在�品面世三天後才提交商標申請的。雖然在商標公示前,商標申請是「背靠背」的,但是,在商標審查授權時,遵循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和「使用在先原則」。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據稱騰訊內部可能早在2010年10月份左右就確定了「微信」的名稱,如果在內部確定名稱就提前申請了文字商標,那�,也不會有後續這�多麻煩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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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出爐,肥了誰又瘦了誰?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前期文章(稅繳了,然後呢?)中雖然分析過,逼「大戶」多繳稅對於改善財政問題的幫助並不大,但我國長期對於財產交易所得的稅收偏低,也是貧富差距擴大和阻礙階層流動的主因。不過,兩年前提出的證所稅復徵已形同胎死腹中,最新的房地合一稅有辦法不重蹈覆轍,達成維護居住正義以及改善貧富差距的目的嗎?

馬政府第二任期剛開始的頭件大事,就是宣布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政策一宣布,立刻引起社會各界的批評,例如內、外資的計算基準不一、買賣時點的認定問題等等;但其中最顯眼的一項,就是馬政府完全無視高房價長年居於民怨排行榜榜首的事實,反而拿台灣經濟櫥窗的股市先開刀,令人相當不解。

後來這項政策因為反對聲浪太大被擱置,也讓劉憶如就任財政部長不到兩個月就黯然請辭。隔了三年多,在任期僅剩下一年、民怨也空前沸騰的時候,馬政府終於拿出一套針對房地交易所得的課稅方案。

遲到三年 房地合一稅終於出爐

平心而論,時間上的落差並不完全是逃避問題;房地產交易與股票交易不同,只要是在證券交易所買賣的上市公司股票,因為屬於集中交易性質,所以對於交易價格和數量都有相當清楚的資訊,判斷獲利或者虧損的基準也比較客觀;相反的,房地產市場並沒有類似的制度,許多交易都是私下由買賣兩造完成,即使有土地代書等第三方介入,也不能夠保證其真實交易價格。這也是為什麼政府在2012年選擇先推行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等交易案量累積足夠後才敢推出。


攝影:唐銘偉 北美智權報

可惜的是,因為草案中的日出條款、課稅稅基以及課徵對象三大規定,這件打著維護居住正義大旗的新稅法,實質上能達成的效果恐怕相當有限。

日出條款「特赦」炒房一族

這項草案一開始就明訂,自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是103年1月1日之後取得之房地其交易始納入課稅範圍。也就是說,只要是在103年1月1日以前完成的房地產交易,通通不必適用新的法案。

雖然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而現行的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也有對高價房屋交易的功能,但實際上在過去的五、六年內,正是台灣都會區房地產狂飆的時期。如今全台灣精華地段的房價已經處於歷史高點,一旦跨越明年1月1日的門檻,不但不必再擔心被房地合一稅盯上,反而還會因為房價反轉的機率增加而惜售。最後,台灣都會區的房價還是居高不下,而且交易件數將持續減少,對維護居住正義毫無幫助。

不管漲幅,只課超短線交易本末倒置

民生主義中的一項主要課題就是「漲價歸公」,也就是房地產買賣價差的利益應該由人民所共享;但回頭看這項房地合一稅草案,雖然是以土地漲價的總數額當作課稅稅基,但稅率累計的依據卻以持有時間而非漲價數額。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草案,課稅所得超過4百萬以上者,持有1年以內稅率45%、2年以內超過1年稅率35%、10年以內超過2年20%、超過10年15%。也就是說,只有在兩年以內買賣而且價差超過4百萬以上的房地產,才有可能被課到35%以上的稅金。姑且不論實務上有多少房地產交易會如此短線,當薪資所得該用累計稅率課徵已經是社會常識時,財政部對於鉅額的房地產交易獲利居然還用單一稅率課徵,已經是在開社會常識倒車了。

人頭公司大增,還是課不到稅

這項草案有一個明顯的漏洞:對於營利事業的房地產交易獲利,只適用17%的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與現行規定相同。舉例來說,同樣是一年以內先買後賣、獲利金額達1千萬的兩樁房地產交易,如果是個人的話得繳交450萬的稅金,但用公司名義購買就只需要繳交170萬,兩個金額的差距高達280萬。

如果這個漏洞不設法填補,未來新法上路後,我們將會看到一大堆空殼公司成為房地產交易的主角,因為只要不用個人名義交易,最高就能省下28%的稅負;大戶如果想要繼續炒房,只要先設立公司,再找聰明的會計師幫忙處理,就算因此得多付出10%的成本,還是比45%的稅率划算。而且,一旦交易主體從個人成為公司,可以操作的財務手法又更加千變萬化,最後想要課到稅只會更加困難。

為了不讓房地合一稅變成徒具虛名的空心法案,這三項規定絕對有修正的必要。首先,針對日出條款的設計必須更詳盡,例如2003年時的土增稅減半徵收也是近年來房地產飆漲的主因之一,財政部應該考慮把課稅範圍向後延伸到這個時點,以補足這十年來短徵的土增稅。第二,在稅率的設計上,應該以交易獲利為主、持有時間為輔;也就是說房地交易獲利越高、其負擔的稅率也越重;但為了鼓勵其長期持有,可以根據持有時間設計稅率減免機制。最後,對於人頭公司也必須要有防堵機制,例如若公司的營收完全來自於房地交易時,應比照自然人課稅等,才能實現公平正義。

遲到總比沒到好。為了台灣年輕人的未來,財政部再加把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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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無人機 吸睛商品一次看 帶你快速進入商務生活大未來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商務的交易型態一直隨著時間改變,從過去傳統商務的「即時」、「銀貨兩訖」,到電子商務時代講求「效率」和「隨時」,進化到未來商務(Future Commerce)時,則是著重「體驗」和「隨時隨地」!為了讓一般民眾能夠真正體驗到未來生活、未來科技、未來金流和未來商店,集結50多家廠商參展的「未來商務展」,透過各項體驗活動,看似遙遠的未來帶到我們面前,一起來看看吧 …

 
與其緊抱滾不動的智財戰略綱領 不如去除限制障礙卡實在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前陣子資策會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與一些台灣廠商聯絡,表示為了協助經濟部技術處進行我國智財戰略綱領「滾動修正調整」,正在進行國內智財環境現況之相關議題盤點與分析工作,希望能廣納業界的意見。其實「智財戰略綱領」早於2012年11月29日已經行政院核定完成,只是在執行的過程中,細節還需要不斷的修正。可是,歷經了2年多的時間,國家智財戰略綱領卻一直滾不動,先不談綱領中偉大的「6大戰略重點27項實施要項」執行狀況如何,光看台灣專利申請量連續8季下降、就知道台灣的專利環境已越來越糟糕。2年多前政府在徵詢業者對「智財戰略綱領」的意見時,很多台灣業者都強調「自求多福」4個字,由此可見業界根本不需要什麼「智財戰略綱領」,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開放、無障礙的自由發展環境!

環顧全球,大概只有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有在執行「智財戰略綱領」,而且還算有不錯的成效,但台灣與這3個國家的情況可以說是截然不同。除了這3個國家都是IP5(專利5大國)的成員之外,此3國掌管智財的單位權力比較大,也比較強勢,像中國國家知識�權局(SIPO) �國務院直屬機構,屬副部級,可以說是國家的一級單位;而韓國智財局(KIPO) 也是全國41個行政機構之一。反觀台灣智慧局(TIPO)只是行政院經濟部底下的一個3級單位,既沒錢(充足預算),又沒權,要推動「智財戰略綱領」根本就是個夢。

教育部官員懂什麼智財?

由於TIPO沒有權,所以規劃「智財戰略綱領」的工作就落在它的主管單位經濟部的頭上,也因此出現了一個完全是由外行領導內行的「智財戰略綱領」。像由國科會主導「活化流通學界智財」、教育部主導「培育量足質精的智財實務人才」的工作,根本是緣木求魚的作法。試想一個研究不求商品化的國家研究機構有什麼能力可以「活化流通學界智財」?一個把學生當白老鼠,設計出12年國教的教育部,如何能「培育量足質精的智財實務人才」?而且,教育部的官員又懂什麼智財?

反觀韓國與中國大陸,其國家的智財策略都是由國家專利局KIPO及SIPO依國家發展需求,親手規劃與執行的,不會有假手於人或是有部門不同調的情況。以智財教育為例,SIPO早在2002年便打造了「中國知識�權遠程教育平台」,成為SIPO三大信息平台之一,是大陸民眾學習知識�權知識的公益性遠程教育平台,所有課程均免費學習。

截至2014年,大陸全國已開通了11個省級平台,110個市級分站,累計75萬人次參加了不同層次的知識�權課程培訓。SIPO的遠程教育平台隨著中國知識�權蓬勃發展,遠程教育課程的數量逐年增加,已經發布了近100門課程,形成了完善的課程體系,課程內容豐富,能�滿足學員不同的學習需要。(可參看圖1)這個平台只要基本資料就可以註冊,註冊完畢即可立即選課,筆者大概花了 3分鐘就可以開始選課上課。平台課程之授課師資多為SIPO的審查委員或是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如果是美國專利申請及專利訴訟相關的,則會與外國專利事務所或是外商公司相關部門配合,課程有國、英雙聲道可選擇。除了是完全免費外,部分課程結束後,經過線上考試及格還可獲得證書。值得一提的是,連「代理人考前培養」的熱門課程都有,由SIPO直接來辦理,免費提供,遠距上課,不用再給民間補習班賺一手。

從大陸的智財教育例子可見,有關智財,IPO本身最懂,所以交給TIPO來做這一塊是最適合的,在台灣「智財戰略綱領」中卻是歸教育部來管,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圖1. 中國知識�權遠程教育平台培訓中心總站2015年培訓班課程 (網頁截圖)

資料來源:中國知識�權遠程教育平台

極權國家才能貫徹國家智財戰略綱領 台灣反應去除障礙

在大陸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於2008年出爐後,大家都希望台灣也能來一份「綱領」,以為只要像大陸一樣跟著綱領走,就可以跟大陸一樣提升專利的數量及品質。誰知道好不容易等到台灣推出「綱領」,卻是如此的荒腔走板,完全無法寄予厚望。

可能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大陸跟南韓都是相對的極權國家,只要政府制定了政策,很多時候都會用鐵腕方式進行,誓達目標,所以當大陸政府明確指出海內外專利每年要增加多少、專利代理人的數量要達到若干成長時,就一定會利用不同的配套手段去達成目標;除了有權之外,有錢(預算充足)也是原因之一(例如專利申請補助政策)。

大家應該要體認一個事實:身為台灣智慧財產權的主管單位,TIPO既沒錢也沒權,因此也不需要荒腔走板的「國家智財戰略綱領」,反而應該仿傚美國的自由開放專利環境。美國沒有什麼國家智財戰略綱領,但卻會在政策及法規上努力,營造更好的專利環境,如提出修法來打擊專利蟑螂就是很好的例子。

台灣現在的「智財戰略綱領」洋洋灑灑6大戰略重點共27項,相當華麗卻看不見帶來什麼實際效益,像幾年前沸騰一時的「IP Bank」就是一個好例子,現在的「創智」充其量只是一家智財管理顧問公司,跟當初政府成立IP Bank的構想,可以說是相差十萬八千里遠。「智財戰略綱領」再怎麼滾動也不會變圓,應該不用再浪費時間、人力及金錢來進行滾動式調整修正了。

誠如前文所言,現在台灣的專利環境需要的是開放與去除障礙,只要做到以下幾點,台灣的智財環境一定會越來越好、專利產業也會有更好的發展。

(1) 簡化專利師考試

專利師考試應回歸專業,由權責業務機關 (TIPO) 依據實務需求來主導考科與試題規劃,不是由距離實務界太遙遠的考試院與學術界來主導,造成專技考試與實務界的落差越來越大。其次,對於專技考試的出題標準,應設定符合基本執業能力的標準。通過測試的考生可在取得證照後,在實際工作中歷練各種實戰技巧即可。除此之外,產業的人力需求還應該要兼顧速度性與彈性,一年一試的專技考試方式,既無效率又不便民,一次考不好就需要再等一年,這樣的頻率對專技考試的考生而言也是一不合理的待遇。專技考試應跳脫一年一試的模式,如同考駕照一般,政府只要建立受試教室與電腦題庫,便能隨到隨考 (如美國專利代理人便是類似的彈性應考方式),如此不但便利考生、造福產業,更充分創造人力與市場發展的可能性。

(2) 專利事務所法人化、專門責業保險趕快上路

就國際潮流觀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將專利代理機構法人化,像美國、日本、歐洲、以及中國大陸都已經有法人化的機制存在,唯獨台灣落於世界潮流之後。試想現在經過專利師考試獲取專利師資格的,很多都是年輕人,部分可能是事務所的專利工程師,有些甚至是剛從學校畢業的年輕人,如果有限合夥制、事務所法人化、責任保險不趕快上路,這些年青人如何有能力自組事務所,又如何能吸納外界資金與人才的投入?

(3) 培養專利訴訟技巧 讓台灣成為本土廠商訴訟主場

台灣廠商在國外常會碰到專利訴訟,不管是專利蟑螂還是國外大廠的侵權官司,台灣廠商剛開始都沒有經驗,常常手忙腳亂不知所措。雖然台灣廠商在這幾年隨著國外訴訟數量增加,也累計了不少經驗,但都限於台灣一些跨國大廠,很多中小廠商對於專利訴訟的基本常識仍是一無所知,更遑論訴訟技巧。因此主管單位應鼓勵人民在本土市場以不同的專利訴訟方式來捍衛自身的智財權,在不斷攻防交鋒的過程中,不但廠商的訴訟技巧會增強,連法官的能力也會一併提升。大陸最近出了幾起本土外商告贏外商,獲得巨額損害賠償的案件(如唯冠告Apple、上海高通告美國Qualcomm等案件),顯示了專利訴訟主場的重要性。對台灣廠商而言,在台灣提出專利訴訟,練兵的意義遠比所得的損害賠償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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