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資策會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與一些台灣廠商聯絡,表示為了協助經濟部技術處進行我國智財戰略綱領「滾動修正調整」,正在進行國內智財環境現況之相關議題盤點與分析工作,希望能廣納業界的意見。其實「智財戰略綱領」早於2012年11月29日已經行政院核定完成,只是在執行的過程中,細節還需要不斷的修正。可是,歷經了2年多的時間,國家智財戰略綱領卻一直滾不動,先不談綱領中偉大的「6大戰略重點27項實施要項」執行狀況如何,光看台灣專利申請量連續8季下降、就知道台灣的專利環境已越來越糟糕。2年多前政府在徵詢業者對「智財戰略綱領」的意見時,很多台灣業者都強調「自求多福」4個字,由此可見業界根本不需要什麼「智財戰略綱領」,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開放、無障礙的自由發展環境! |
環顧全球,大概只有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有在執行「智財戰略綱領」,而且還算有不錯的成效,但台灣與這3個國家的情況可以說是截然不同。除了這3個國家都是IP5(專利5大國)的成員之外,此3國掌管智財的單位權力比較大,也比較強勢,像中國國家知識�權局(SIPO) �國務院直屬機構,屬副部級,可以說是國家的一級單位;而韓國智財局(KIPO) 也是全國41個行政機構之一。反觀台灣智慧局(TIPO)只是行政院經濟部底下的一個3級單位,既沒錢(充足預算),又沒權,要推動「智財戰略綱領」根本就是個夢。
教育部官員懂什麼智財?
由於TIPO沒有權,所以規劃「智財戰略綱領」的工作就落在它的主管單位經濟部的頭上,也因此出現了一個完全是由外行領導內行的「智財戰略綱領」。像由國科會主導「活化流通學界智財」、教育部主導「培育量足質精的智財實務人才」的工作,根本是緣木求魚的作法。試想一個研究不求商品化的國家研究機構有什麼能力可以「活化流通學界智財」?一個把學生當白老鼠,設計出12年國教的教育部,如何能「培育量足質精的智財實務人才」?而且,教育部的官員又懂什麼智財?
反觀韓國與中國大陸,其國家的智財策略都是由國家專利局KIPO及SIPO依國家發展需求,親手規劃與執行的,不會有假手於人或是有部門不同調的情況。以智財教育為例,SIPO早在2002年便打造了「中國知識�權遠程教育平台」,成為SIPO三大信息平台之一,是大陸民眾學習知識�權知識的公益性遠程教育平台,所有課程均免費學習。
截至2014年,大陸全國已開通了11個省級平台,110個市級分站,累計75萬人次參加了不同層次的知識�權課程培訓。SIPO的遠程教育平台隨著中國知識�權蓬勃發展,遠程教育課程的數量逐年增加,已經發布了近100門課程,形成了完善的課程體系,課程內容豐富,能�滿足學員不同的學習需要。(可參看圖1)這個平台只要基本資料就可以註冊,註冊完畢即可立即選課,筆者大概花了 3分鐘就可以開始選課上課。平台課程之授課師資多為SIPO的審查委員或是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如果是美國專利申請及專利訴訟相關的,則會與外國專利事務所或是外商公司相關部門配合,課程有國、英雙聲道可選擇。除了是完全免費外,部分課程結束後,經過線上考試及格還可獲得證書。值得一提的是,連「代理人考前培養」的熱門課程都有,由SIPO直接來辦理,免費提供,遠距上課,不用再給民間補習班賺一手。
從大陸的智財教育例子可見,有關智財,IPO本身最懂,所以交給TIPO來做這一塊是最適合的,在台灣「智財戰略綱領」中卻是歸教育部來管,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圖1. 中國知識�權遠程教育平台培訓中心總站2015年培訓班課程 (網頁截圖)
資料來源:中國知識�權遠程教育平台
極權國家才能貫徹國家智財戰略綱領 台灣反應去除障礙
在大陸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於2008年出爐後,大家都希望台灣也能來一份「綱領」,以為只要像大陸一樣跟著綱領走,就可以跟大陸一樣提升專利的數量及品質。誰知道好不容易等到台灣推出「綱領」,卻是如此的荒腔走板,完全無法寄予厚望。
可能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大陸跟南韓都是相對的極權國家,只要政府制定了政策,很多時候都會用鐵腕方式進行,誓達目標,所以當大陸政府明確指出海內外專利每年要增加多少、專利代理人的數量要達到若干成長時,就一定會利用不同的配套手段去達成目標;除了有權之外,有錢(預算充足)也是原因之一(例如專利申請補助政策)。
大家應該要體認一個事實:身為台灣智慧財產權的主管單位,TIPO既沒錢也沒權,因此也不需要荒腔走板的「國家智財戰略綱領」,反而應該仿傚美國的自由開放專利環境。美國沒有什麼國家智財戰略綱領,但卻會在政策及法規上努力,營造更好的專利環境,如提出修法來打擊專利蟑螂就是很好的例子。
台灣現在的「智財戰略綱領」洋洋灑灑6大戰略重點共27項,相當華麗卻看不見帶來什麼實際效益,像幾年前沸騰一時的「IP Bank」就是一個好例子,現在的「創智」充其量只是一家智財管理顧問公司,跟當初政府成立IP Bank的構想,可以說是相差十萬八千里遠。「智財戰略綱領」再怎麼滾動也不會變圓,應該不用再浪費時間、人力及金錢來進行滾動式調整修正了。
誠如前文所言,現在台灣的專利環境需要的是開放與去除障礙,只要做到以下幾點,台灣的智財環境一定會越來越好、專利產業也會有更好的發展。
(1) 簡化專利師考試
專利師考試應回歸專業,由權責業務機關 (TIPO) 依據實務需求來主導考科與試題規劃,不是由距離實務界太遙遠的考試院與學術界來主導,造成專技考試與實務界的落差越來越大。其次,對於專技考試的出題標準,應設定符合基本執業能力的標準。通過測試的考生可在取得證照後,在實際工作中歷練各種實戰技巧即可。除此之外,產業的人力需求還應該要兼顧速度性與彈性,一年一試的專技考試方式,既無效率又不便民,一次考不好就需要再等一年,這樣的頻率對專技考試的考生而言也是一不合理的待遇。專技考試應跳脫一年一試的模式,如同考駕照一般,政府只要建立受試教室與電腦題庫,便能隨到隨考 (如美國專利代理人便是類似的彈性應考方式),如此不但便利考生、造福產業,更充分創造人力與市場發展的可能性。
(2) 專利事務所法人化、專門責業保險趕快上路
就國際潮流觀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將專利代理機構法人化,像美國、日本、歐洲、以及中國大陸都已經有法人化的機制存在,唯獨台灣落於世界潮流之後。試想現在經過專利師考試獲取專利師資格的,很多都是年輕人,部分可能是事務所的專利工程師,有些甚至是剛從學校畢業的年輕人,如果有限合夥制、事務所法人化、責任保險不趕快上路,這些年青人如何有能力自組事務所,又如何能吸納外界資金與人才的投入?
(3) 培養專利訴訟技巧 讓台灣成為本土廠商訴訟主場
台灣廠商在國外常會碰到專利訴訟,不管是專利蟑螂還是國外大廠的侵權官司,台灣廠商剛開始都沒有經驗,常常手忙腳亂不知所措。雖然台灣廠商在這幾年隨著國外訴訟數量增加,也累計了不少經驗,但都限於台灣一些跨國大廠,很多中小廠商對於專利訴訟的基本常識仍是一無所知,更遑論訴訟技巧。因此主管單位應鼓勵人民在本土市場以不同的專利訴訟方式來捍衛自身的智財權,在不斷攻防交鋒的過程中,不但廠商的訴訟技巧會增強,連法官的能力也會一併提升。大陸最近出了幾起本土外商告贏外商,獲得巨額損害賠償的案件(如唯冠告Apple、上海高通告美國Qualcomm等案件),顯示了專利訴訟主場的重要性。對台灣廠商而言,在台灣提出專利訴訟,練兵的意義遠比所得的損害賠償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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