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蘋果在大陸的專利訴訟,福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高通勝訴,並裁定全大陸禁售iPhone X(含)之前的七款iPhone,且不可上訴,沒有二審。不過,根據裁定書,若蘋果委由和碩生產的機種,不受禁售限制。
隨著裁定書釋出和碩生產的iPhone不受約束的消息曝光,意味此次中方並非完全封鎖舊款iPhone銷售,不僅蘋果10日股價從重挫約2%拉至盤上收紅,台灣蘋概股包括大立光、鴻海、和碩等,昨(11)日也都未受禁售令影響,全面收紅。
台灣蘋果供應鏈私下透露,蘋果應無侵權事實,目前對營運並無影響,但會持續緊盯動態,做必要因應。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認為,依高通公司聲明,被禁售的蘋果產品不包括和碩生產的iPhone。先前高通控告的代工廠包括鴻海、和碩、仁寶、緯創等四家業者,僅和碩獲得赦免,相關律師認為,高通可能與和碩達成了協議,但和碩不對此評論。
高通10日宣布與蘋果官司訴訟獲勝等相關訊息,時值華為財務長孟晚舟遭逮捕,大陸方面嚴正抗議之際,蘋果遭福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部分機種禁售,業界認為是中方出手反制美方的作法。
大陸媒體實際登入大陸蘋果官網,仍可下單購買iPhone 7、iPhone 8;中國移動仍有賣 iPhone 8、iPhoneX;中國聯通仍販售iPhone 6、iPhone 8;中國電信則是iPhone 6、iPhone 7、iPhone 8還有貨。
雖然蘋果表示已提出上訴,推翻銷售禁令,不過中國證券報昨日引述福州中院相關人士的話指出,該專利訴訟案已於上周下發裁定書,該裁定事項屬於專利禁制令範圍,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該禁制令將適用於全大陸。
依據自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高通起訴的蘋果四家子公司,分別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該案於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於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請對蘋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權產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七款手機產品停止銷售。
福州中院認為,專利侵權涉及高通的「計算裝置中的活動的卡隱喻」發明專利,高通並提供了該項專利的副本,證實高通公司是專利的專利權人,高通指出,若蘋果的侵權行為不及時停止,將會造成後續賠償問題。
業界人士認為,舊款機種銷售動能早已減退,禁售令影響不大。舊款機種的銷售量隨著新iPhone上市後,即逐季下滑,消費者若要買便宜的iPhone,要趕在禁售令發酵前,反而有助於蘋果以及通路商消化庫存。
高通在福建的民事裁定書,並未出現「單一組裝廠獲得豁免」的具體訊息,業界分析,鴻海集團與高通在5G等方面已展開深化合作,高通在大陸當地訴訟,豁免範圍有望包含鴻海集團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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