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國內投信基金到海外銷售,金管會下半年將申請加入亞洲區域基金護照(ARFP)觀察員,以利評估後續是否加入亞洲區域的基金護照行列,跨海到亞洲其他會員國銷售基金,以利投信事業拓展海外市場。
根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到5月底止,在台銷售的境外基金規模已有3.49兆元,但國內投信基金規模才2.54兆元,遠不如境外基金,為提升國內投信事業競爭力,金管會將協助業者邁向國際。
金管會官員表示,金管會正評估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亞洲區域基金護照,降低我國投信基金赴海外銷售的法令遵循等成本,使我國投信基金得簡化程序,在亞洲區域基金護照機制的參與國家進行銷售,有助拓展我國投信基金國際銷售市場。
基金護照制度最早由歐盟國家發起,歐盟訂定一套共同的基金審查準則,會員國的基金只要符合規定、被審查通過,就可以到其他會員國銷售。
除了歐盟有基金護照制度外,最近幾年,亞洲也推動基金護照,已有五個會員國,包括澳洲、紐西蘭、日本、韓國及泰國。
國內投信事業發行的投信基金,規模多比境外基金小,加上其他國家對非本國基金在當地銷售法規的嚴格限制等因素,目前國內投信基金還不能到其他國家銷售。未來透過基金護照制度,將有助國內投信基金拓展海外市場。不過,加入基金護照後,除了可以便利到會員國市場銷售基金外,相對的國內也必須提供相同的便利條件,讓其他會員國的基金來台銷售。
因此,金管會規劃先以加入觀察員方式,了解其他國家加入後基金銷售情況,以利我國評估何時正式加入會員國,並修改國內相關法令。
投信業者表示,國內39家投信事業規模大小不一,有些投信業者想加入基金護照、有些則不想,因此,主管機關需要先作評估。
亞洲區域基金護照(ARFP)一年開兩次會,今年下半年的會議,我外交部有受邀,ARFP並表達歡迎台灣加入,金管會下個月就會表達加入觀察員意願。依ARFP規則,加入觀察員,經其他會員國同意即可加入。
業者代操 法規研擬鬆綁
協助國內投信基金走向國際外,金管會也將透過爭取政府基金放寬相關資格認定、放寬全權委託保管機構規定等措施,讓更多投資案委由國內業者代操,提升投信事業資產管理能力。
為提升投信事業競爭力,除了推動國內投信基金赴海外銷售外,金管會也採取相關措施,不論資金投資國內或海外,都讓國內業者有更多代操機會。
包括第一,持續爭取各政府基金合理調整受託機構的門檻及放寬相關認證資格,協助海外投資案委託我國金融業者代操,以提高我國金融業者在國際資產管理市場的參與度。
官員表示,政府四大基金委託投資海外市場,本來要求受託機構管理法人資產須達一定規模等,後來部分政府基金資格條件已放寬,讓國內投信業者可參與競爭,後續就靠業者爭取機會。
第二,放寬全權委託保管機構規定,吸引國際資產管理業者投資台灣股票、債券、金融商品,或將亞太區域資金部位委託給我國業者操作。
官員表示,法規正預告放寬,以後境外基金等專業投資機構委託國內投信操作,可免找保管銀行,讓更多資金來台由國內業者代操。
根據金管會資料,全委業務,來自外國法人客戶的委託金額約60億元,僅占整體全權委託資產規模0.3%,有必要強化業者的投資操作能力,發展國際業務。
第三,鼓勵台股基金設置法人級別,以吸引機構法人的大額資金投入。
官員表示,法人級別一次會投資的金額較大,持有期間也較長,基金規模可較穩定、提升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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