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追稅的最低稅負制預估將於2023年上路,財政部昨(17)日表示有兩大因應策略,首先是評估調高我國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從現行12%評估調高至15%的可能性;第二則是審慎評估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上路期程。
財政部表示,這兩項工具都不須經過修法程序,只須由行政院核定,將審慎評估,並持續觀察國際情勢變化及蒐集各界意見,若確定要上路,會評估與國際接軌,在2023年上路。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邀請財政部等部會專題報告「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與我國因應之規劃與措施」,財政部書面報告昨日提前出爐。
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是全球稅改方案的一環,OECD近期將提出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立法範本,並由包容性架構成員國參考據以制定其國內法普遍採行,預計2023年實施。
財政部表示,我國雖非OECD包容性架構成員,然而屬於我國租稅管轄區且符合前述營收門檻的企業,目前包括我國跨國企業集團(160家)及外商在台子公司(259家),合計419個跨國企業集團將受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影響。
為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財政部指出,首先將審慎評估調整營利事業所適用的基本稅額(我國最低稅負制)徵收率。
財政部表示,我國自2006年起實施最低稅負制,目的是為了讓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稅負、甚至免稅的企業,至少應負擔一定比例的最低稅負,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8條,法定稅率為12%至15%,目前稅率訂為12%。
財政部官員表示,若能適度提高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制稅率,將可避免未來我國跨國企業集團的課稅權拱手讓人,舉例來說,若我國維持12%,而全球最低稅負制15%,差距3%的課稅權,可能就會由其他國家拿走。
財政部表示,審慎評估調整國內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的必要性及適當時機。
此外財政部也將審慎研議CFC上路日期,完善我國稅制,鞏固稅收。
財政部表示,由於OECD尚未提出立法範本,部分執行措施仍未明朗,且將由各國透過國內法化方式推動。
財政部將持續關注稅基計算方式等,通盤評估我國課稅規定配合修正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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