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審查「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但因在洗錢防制、租稅公平及必要性疑慮甚多,立委質疑專法吸引回來的是什麼錢?沒有專法資金就不回來了嗎?要求財政部提出更詳細說明與解釋,預計下下周再審。
政院版資金匯回專法草案規定,二年內個人匯回境外資金以及企業匯回獲配的境外投資收益,可享百分之八及十的優惠;若投入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
立委賴士葆表示,支持資金回台投資,但重點要是乾淨的錢,並落實實質投資。現在匯回的錢是從哪裡來,乾不乾淨,如何確定是乾淨的錢,誰可以證明?他還指出,現在兩岸關係這麼糟,大陸會提供證明嗎?全世界都要求資金透明化,外界會怎麼看這個專法,若立一個會讓黑錢變乾淨的法案,將讓台灣變成洗錢中心。
賴士葆質疑,專法讓資金回台稅率從百分之廿降為最低百分之四,馬上淨賺百分之十六,「現在有什麼東西這麼好賺」?洗錢防制內容在哪裡?「為什麼都在替有錢人減稅?」
「台灣缺的是投資不缺錢」,立委費鴻泰表示,受中美貿易戰影響回台投資的錢,通常來自東南亞及免稅天堂,會透過正當管道匯回投資,不需要專法。若開了專法這個門,給予租稅優惠,對過去每年透過正常管道匯回的一千多億元資金不公平。
立委曾銘宗指出,台灣資金充沛,超額儲蓄高,現在沒專法台商都已紛紛回台投資,訂定專法的目的、正當性與必要性有疑慮。若立法後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對此專法有意見、被打臉怎麼辦?APG的意見尚未回覆,洗錢疑慮未除,「為什麼那麼急?」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資金回台主要是受國際反避稅措施影響,專法會吸引三種資金,一是過去台商投資海外的本金,二是台商在大陸賺到但停泊在免稅天堂的錢,三是企業未分配的境外投資收益。
他強調,專法規定匯回資金一定要符合洗錢防制的規定,也透過行政院洗防辦跟APG充分說明,「APG是持正面態度」。
蘇建榮表示,推估專法通過後,低估一年可匯回資金一千三百億元,高估會有八千九百億元,每年可挹注經濟成長約一千五百億元,創造二千一百個就業機會。
立委黃國昌要求,財政部應該說明不同管道回台資金適用的規範,讓立委可以評估有專法和沒專法的差別,更應詳細解釋如何評估出專法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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