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緩疫情對企業衝擊,金管會採取七大措施督促銀行執行紓困,包括銀行公會將企業債務協商機制門檻從需三分之二債權總額同意,降至二分之一,即使其他債權銀行不贊成,也要同意續借或展延債權,而且除企業負責人及實際經營者外,銀行不能再要求其他人做保證人。
疫情持續擴散,受衝擊產業愈來愈多,為協助企業度過難關,也降低銀行可能的信用風險,政府推出各種紓困機制,為促使銀行有效執行紓困,金管會也採取相關措施。
包括第一,降低企業債務協商機制門檻,從現行三分之二以上債權總額同意,降為二分之一。
官員表示,企業財務面臨嚴重困難時,可向經濟部申請,通過後會通知最大債權銀行召集債權銀行協商,原本規定,債權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他銀行就要採取一致行動,同意續借或展延。
過去金融海嘯時,這項門檻曾放寬到二分之一,這次因應疫情衝擊,金管會3月25日已同意銀行公會提報,將門檻降至二分之一。
舉例來說,某企業有十家往來銀行,可能債權金額集中在二家就超過半數,這時只要這二家同意(因逾二分之一),其他銀行就不能說「不」。
第二,銀行不徵提負責人或實際經營者以外的人擔任保證人。
官員表示,這主要是減輕企業負擔,因通常實務上銀行會衡量授信風險,額外徵提三、五位保證人,因應這波疫情,政府希望儘量簡便,除了負責人跟實際經營者外,就不要再徵提其他保證人。
第三,防止雨天收傘,在明年6月30日以前到期的貸款本金,金融機構得展延六個月。官員表示,調降債務協商門檻,主要也是為了搭配這項措施,以利企業獲得協助。
第四,信保基金保證八成以上案件,銀行不徵提存單擔保。
第五、加速銀行受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時效。500萬元以下新貸案件,營運資金貸款十個工作日、振興貸款15個工作日。100萬元以下新貸案件,則在七個工作天內核貸。
第六、緩繳及展延期間不影響信用紀錄,包括企業及個人都一樣。
第七,金管會訂定獎勵機制,對辦理紓困績優銀行予以表揚,並提供業務方面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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